法院商会多元合力解决纠纷,社会各界齐心共创和谐家园
时间:2020-08-06

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》和《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》的精神和要求,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,加强诉调对接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8月6日下午,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单位签约仪式。

签约仪式由龙岗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陈传娇主持,龙岗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汪洪;龙岗区政法委副书记刘习飞;龙岗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涂超群等出席签约仪式。深圳市福建商会会长黄祖仁、理事长施能狮、执行秘书长陈加明等代表商会应邀出席。

签约仪式上,龙岗区法院分别与布吉、南湾、吉华等街道司法所;及中国(深圳)知识产权保护中心、深圳市福建商会、深圳市潮汕商会等特邀组织就合作形式、运营模式签订协议。

深圳市福建商会成立于2003年12月,发展至今拥有理监事企业1000多家,团体成员48家,长期联系会员企业2万多家。一直以来,商会恪守初心,以热忱服务会员为己任,积极探索包括调解纠纷的多元化会员服务模式。2018年9月,商会成立深圳市福建商会行业自律委员会,制订并组织实施商会《诚信自律公约》、《行业职业道德准则》、《行规行约》,健全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,规范会员营商行为,协调会员关系,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,维护和谐发展社会环境,深得政府及会员企业的认可和肯定!

此次,龙岗法院选定我会作为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合作伙伴,共建“深圳市福建商会驻龙岗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”,具体负责诉调对接工作。一方面有利于法院借助社会合力,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、推动和保障作用,努力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“深圳样板”;另一方面有利于我会根据会员企业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,运用专业知识促成矛盾纠纷的化解,提升服务会员的质量与水平,为我会在“四好”商会的基础上,为争创“5A”商会再添佳绩。

法院与商会联动,同心协力共同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纵深发展,群策群力齐心探索创新合作模式,必将开创并奏响社会和谐发展的又一壮丽凯歌,为深圳特区成立四十周年献礼!